河南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于2009年9月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涉教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豫政纠办[2009]32号),根据通知中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政府有关电教教材费政策,经河南省电教馆研究,对全省各县(市、区)电教教材费的拨付、使用及电教教材的应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由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将成立专项检查组,成员由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监察室和省电化教育馆联合组成,主要针对电教教材费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电教教材的应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各地电教馆高度重视此次检查,积极进行自查、整改,并以这次省政府组织的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把电教教材费政策落到实处,以便更好地推动我省电化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