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关于“河南省中小学2021年春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上目产品报送工作的通知
豫电教审〔2020〕 3号

  发布时间:2020-09-04 17:12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10065  

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定于2020910日集中受理“河南省中小学2021年春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上目产品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河南省中小学2021年春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上目产品报送审定工作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9月10日。请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认真准备,按要求及时报送。

9月10日上午8:30-9:30,省电教馆南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9:30-11:00,按会议签到顺序逐一验收报送材料。

)会议、送审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1号省电教馆。

二、供应单位资质要求

参加我省电教教材审定的产品供应单位须在送审产品时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仅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备查):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五证合一”的有效证件(仅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备查);
   (三)由文化部门或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音像制品或电子产品经营许可证(仅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备查)

(四)版权证明(附件3);

(五)承诺书(附件4)。

对于不能提供以上五项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本次审定一律取消供应单位资格。
   三、 产品报送要求

(一)送审的电教教材(数字教材)产品必须是2018年1月之后出版的音像电子产品,包装规范,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版权证明严禁一号多用行为(一套产品拆分成多册多个产品,使用同一个版号;内容相同但载体形式不同、版本不同或文种不同的产品使用同一个版号)。凡送审产品存在上述现象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送审的电教教材(数字教材)必须严格依据纸质教材开发,并获得纸质教材出版社相关授权,保证使用的素材资源的原创性,禁止报送有版权争议产品

)教师用数字教材必须符合以下五类资源内容要求:微课类、教案类、素材类、试题类、专题类。凡不符合上述五类要求的产品,此次不再受理送审。新的送审产品必须是由网络支撑、U盘或光盘支撑的多种应用形式并举的数字教材。学生用数字教材内容必须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的文字教材(原版)开发,满足教育信息化需求的数字化、立体化的教材。

)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材服务平台(数字教材应用云)作为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送审的产品必须符合平台技术规范及对接要求。

(五)供应单位按格式要求填写“河南省中小学2021年春季电教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送电子稿。报送的电教教材适用范围包括小学、初中。

(六)送审的产品按格式要求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申报表”(附件2),随产品一起报送(样表可复印)。

(七)电教教材供应单位须认真填写有关表格,不留空白,仔细核对。不按要求填报者,不予审定。如提供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八)电教教材供应单位应严格控制送审产品条目,自行删减与现行文字教材版本结合不紧密、陈旧、滞销的产品。

(九)存在未履行按时供货义务的单位,将取消其报送资格。

(十)电教教材供应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经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核实后,取消其报送资格。

(十一)各教材供应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材质量,保证所提供教材的内容思想性、导向性、科学性、准确性及包装质量,凡因教材质量问题影响使用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审定流程

(一)初审。数字教材在开发制作后,送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进行内容、形式等的初审,并同时由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材服务平台(数字教材应用云)进行技术测试。

(二)终审。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委会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数字教材进行审查,并向审定委员会提审定报告。

(三)公告。经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数字教材,列入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推荐目录,纳入全省统一的教材发行管理体系。

    五、联系方式

人: 崔海生       

联系电话:(0371)6633 8753

电子邮箱:zongbs@126.com

   址:郑州市顺河路11号  

河南省电教馆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2021年春季电教教材申报汇总表

2.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申报表

3.版权证明

4.承诺书

http://v.hner.cn/u/cms/www/202009/2020-03.docx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

20209月4日


责任编辑:李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