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省中小学2008年春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17 00:00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0   点击量:7752  

 

 

 

 

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自2007920日起,开始筹备河南省中小学2008年春季电教教材的送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明文件

参加教材审定的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留下备查):

1.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 工商营业执照(2007年度经当地工商局审验通过的有效证件);

3. 税务登记证(2007年度经当地税务局审验通过的有效证件);

4.由文化部门或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音像制品或电子产品经营许可证;

5. 版权证明或授权代理发行委托书;

对于不具备以上资质的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各单位参审的电教教材必须是正规音像电子出版物、拥有版权,包装上印有国际统一的电子音像编码的正版产品。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送审上目录的单位,均须按“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目录表格样式填报,并附电子文档一份。样表见附表一(可复印)。

2.送审上目录的单位产品均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申报表”,每种产品填写一份,随样带一起报送至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样表见附表二(可复印)。

3.各送审单位必须填报所有送审产品登记总表。样表见附表三(可复印)。

4.凡送审上目录的单位必须对电教教材的名称、载体形式、定价和盘(碟)数量认真填写,仔细核对,如果提供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5.单位送审的目录,应在电教教材名称下面注明配套的文字教材版本、出版年月、学制;软件应标明开发年代、运行环境和使用范围。不按要求填报者,不予审定推荐。

6.中小学非新课标教材及在本省已推荐上目三年以上产品,不予受理。

7. 根据河南省各市县乡校多年来对电教教材的使用情况及反馈意见,决定这次送审教材不分曾经上过目录否,统一都要上交送审样带。送审教材如有相同的,我们将在专家评审组评审的基础上,同类教材择优选取前三名入围;2008年春季各送审单位上目教材数量控制在50条内。请各单位提前自审斟酌。

三、申报时间

2007929日为送审单位报到、送审时间,过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单位,应按送审数量和要求到财务部门交纳评审费。不交费用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审定。

四、评审办法

为保证电教教材质量,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将根据所评审电教教材的内容,在审定委员会下设的学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审。评审工作实行专家责任制。

五、评审费、印刷费收费标准

1、 送审的电教教材评审费标准为:CD-ROM评审费每个条目400元;DVDVCD及其它品种每个条目评审费200元。审定通过的上目电教教材每条印刷费100元。

2、原有合作单位送审上目的评审费及印刷费可减半缴纳。即:CD-ROM评审费每个条目200元;VCD及其它品种每个条目评审费100元。印刷费每个条目均为50元。

3评审未通过的电教教材,评审费不退还

印刷费的交纳时间待审定结束后,按通知及时交纳。

六、电教教材定价

凡经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电教教材实行同类产品择优竞价推荐上目。如上目后发现同类产品在其它渠道销售低于上目价者,按同类产品在其它市场销售的最低价结算货款。

七、推荐目录彩页介绍产品印刷工本费收费标准

1、为了给送审单位提供一个宣传介绍产品内容的机会,推荐目录将增印宣传彩页内容。

2、收费标准:封面整版彩页5000元,封底整版彩页

3000元,封二整版彩页2000元,封三整版彩页2000元。按申报先后顺序安排宣传版面,有意者请提前联系。

3、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真实可信,不能搞虚假宣传,否则后果自负。

 

 

人:任远   郭红玲   赵向军

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66329808

E-mail:hndjyjb@#

           hndjyjb@#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00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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