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全省教育电视节目及论文评比的通知
教电教〔2008〕113号

  发布时间:2008-03-07 00:00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0   作者:   点击量:4991  

 

 

 河南省教育厅


教电教〔2008113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举办2008年全省优秀教育电视

节目及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领导下,我省教育电视事业稳步推进,是目前全国保留教育电视台数量最多的省份。为了进一步增强我省教育电视团队的整体实力,实现其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也为了加快我省校园电视的进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08全省优秀教育电视节目及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作品类别

(一)教育电视节目

1、教育电视栏目:要求自办自创,以期为单位报送。

2、教育电视新闻:每条新闻不超过5分钟。

3、教育电视专题:每条专题不超过10分钟。

4、校园电视:《作文TV》、电视短剧、校园DV纪实、课本剧不超过15分钟;校园歌曲MTV、电视动漫不超过5分钟。

(二)教育电视论文

参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500字,参考书目应列于篇后,写作内容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电视台的建设与发展;

2、教育电视节目的制作与包装;

3、教育电视新闻采编技巧;

4、教育电视栏目的创意与创新;

5、校园电视的现状与对策;创新与发展。

二、参评对象

各级教育电视台、电教馆及相关机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三、作品报送

(一)参评作品必须是2007年以来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评比(比赛)或出版的原创作品。

(二)电视节目制成 DVD格式 ,每张光盘刻录一个节目。节目长度、类别、制作单位用彩笔标识在光盘上。

(三)学校参评作品原则上由省辖市电教馆(教育电视台)统一报送。报送单位要将“教育电视节目及论文参评简表”(附件1)以电子文档格式制成光盘随作品一起报送。

(四)报送电视节目需填写“教育电视节目参评申报”(附件2一式10份,随作品一起报送

(五)电视动漫作品刻录在光盘上,并填写“电视动漫参评申报表”(附件3一式10份,随作品一起报送

(六)报送教育电视论文一式6份,同时填写“教育电视论文参评申报表”(附件4)一式6份,随作品一起报送

(七)作品报送时间:自通知下发日起至630日止。

(八)参评作品不得有剽窃侵权现象。

四、奖项设立

(一)电视类、论文类作品均设一、二、三等奖。

(二)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五、评比的组织实施

(一)为加强对评比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设立“全省教育电视节目及论文评比活动领导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负责评比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各地教育局可指定电教馆或教育电视台负责组织当地的参评工作。

全省教育电视节目及论文评比活动领导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顺河路11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

    邮编:450004

电话:037166319427

联系人:李斌、赵淑萍、廉艳霞

 

附件:1.教育电视节目及论文参评简表

2.教育电视节目参评申报表

3.电视动漫参评申报表

4.教育电视论文参评申报表

 

 

 

二○○八年三月三日

 

 

 

 

 

 

 

 

 

 

 


附件1

教育电视节目及论文参评简表(电子样表)

作品

编号

作品名称

制作单位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作 品 载 体

节目(DVD

动漫(光盘)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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