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河南省中小学2009年春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6 18:20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作者:   点击量:3987  

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自20081126 日起,开始筹备河南省中小学2009年春季电教教材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明文件

参加教材审定的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留下备查):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2008年度经当地工商局审验通过的有效证件)。

(三)税务登记证(2008年度经当地税务局审验通过的有效证件)。

(四)由文化部门或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音像制品或电子产品经营许可证。

(五)版权证明或授权代理发行委托书。

对于不具备以上五条资质的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各单位参审的电教教材必须是正规电子音像出版物,拥有版权,包装上印有国际统一的电子音像编码的正版产品。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送审上目录的单位,均须按“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目录表格样式填报二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样表见附表一(可复印)。

(二)送审上目录的新老产品均须提供样带,并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申报表”(老产品的08年秋季目录序号填在备注栏里),每种产品填写一份,随样带一起报送至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样表见附表二(可复印)。

(三)凡送审上目录的单位必须对电教教材的名称、载体形式、定价和盘(碟)数量认真填写,仔细核对,如果提供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四)各单位送审的目录,应在电教教材名称下面注明配套的文字教材版本、出版年月、学制;软件应标明开发年月、运行环境和使用范围。不按要求填报者,不予审定推荐。

(五)非课标教材及在本省已推荐上目三年以上产品,不予受理。

(六)各单位送审教材中如有相同的产品,我们将在专家评审组评审的基础上,同类产品择优选取前三名入围。

(七)题库(组卷)类教材,2009年春季推荐目录中一律不推荐;教学应用软件类、资源库类统一按新教材进行审定。

(八)2009年度推荐目录将按小学、中学(初中、高中)两本印刷,请各单位报送作品时,须将小学、中学(初中、高中)作品分类填写和分类报送(原综合类作品,现在更名为“素质教育类”)。

三、申报时间

20081126日~121日为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集中办公时间。1128日前,请各单位先将新老上目作品的分类电子稿发至hndjyjb@#;需进行产品演示的单位须提前电话通知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便安排现场演示的时间及地点。121日为审查资质、送交作品时间,过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单位,应先进行商务谈判,然后再按送审数量和要求到财务部门交纳评审费。不交费用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审定。

四、评审办法

为保证电教教材质量,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将根据所评审电教教材的内容,在审定委员会下设的学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审。评审工作实行专家责任制。

五、评审费、印刷费收费标准

(一)送审的电教教材评审费标准为:CD-ROM评审费每个条目200元;DVDVCDCD每个条目评审费100元。

审定通过的上目电教教材每条印刷费50元。

(二)原有合作单位送审上目的评审费可减半缴纳。

(三)评审未通过的电教教材,评审费不退还。

印刷费的交纳时间待审定结束后,接通知及时交纳。

六、电教教材定价

凡经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电教教材实行同类产品择优竞价推荐上目。如上目后发现同类产品在其它渠道销售低于上目价者,按同类产品在其它市场销售的最低价结算货款。

电教教材的定价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标的要求,推荐上目教材VCD不超过10/碟,DVDCD不超过15/碟,CD-ROM执行谈判价。

联 系 人:任远   赵向军

联系电话:037166329808  66324285

E-mailhndjyjb@#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

 

 

附件: #年春季电教教材目录表格(样表)      2.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查)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