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电教馆〔2008〕44号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对《河南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
研究课题》开展中期评估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电教馆,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濮阳油田、河南油田教育处:
根据中央电教馆《关于组织开展“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中期评估检查的通知》(教电馆[2008]5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公布2008年中小学校检查评估项目的通知》(豫政教督[2008]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教育技术课题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课题研究水平,促进课题研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对我省已经被中央电教馆批准立项的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以及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进行中期评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检查的原则
1、评估检查对象为在中央电教馆立项的69个课题,省级立项的270个课题。
2、这次评估检查以省辖市电教馆为主。各省辖市电教馆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内课题实施情况,制定具体的中期评估检查办法。在各省辖市评估检查的基础上,省电教馆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查。
3、各课题学校要在认真检查、总结的基础上,填写《“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检查表》(见附件1)。中期评估检查表要求一式两份,一份报省辖市电教馆,一份报省电教馆。
4、中期评估检查要坚持实事求是,着重检查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和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通过中期评估检查,切实解决各个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果,推进学校教育技术工作。
二、评估检查的主要内容
1、研究方案
研究方案是否在执行中得到落实,如果研究方案作了调整,在哪些方面作了调整,原因是什么,落实情况怎样。要有文字说明。
2、研究条件
研究条件包括:人员队伍、研究环境(设备、设施、场所、软件资源)、政策和经费支持等情况。
3、研究过程
课题研究的实施进度,研究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已经开展的工作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4、阶段性研究成果
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论文、论著、研究课例、课件、网络电子作品等,阶段研究成果是中期评估的重要内容。评估检查的具体内容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检查指标》(附件2)。
三、评估检查的要求
1、各课题学校应按评估检查的通知要求先进行自我定性定量评价。
2、各省辖市电教馆的评估检查,要求从接到通知之日起到2009年2月28日前结束。评估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撰写中期评估总结。各省辖市的评估总结和课题学校的中期评估检查表、自评表(见附件1、3),要求在2009年3月5日前报省电教馆。
3、根据课题管理办法,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凡不能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无法再坚持开展课题研究的学校,通过中期评估检查,可以提出撤消其立项。评估检查达不到50分的,评估检查组将提出三个月的限期整改意见,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整改情况,提出是否撤消其立项的意见。
4、2009年3月中旬省电教馆将组织专家组,开展巡回抽查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在中央电教馆立项的6个重点课题,要按照中央电教馆的评估检查要求进行,并同时报省辖市和省电教馆各一份。
2、中期评估检查的有关文件、表格将公布于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www.#),有关单位可以查阅和下载。
3、各地报送的材料必须同时附电子稿。
4、各省辖市在中期评估检查中若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电教馆研究部联系。
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E-mail: hndjyjb@#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