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7 10:47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量:3231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电教馆,各扩权县(市)电教馆:
河南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于2009年9月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涉教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豫政纠办[2009]32号),根据通知中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政府有关电教教材费政策,经省电教馆研究,决定对全省各县(市、区)电教教材费的拨付、使用及电教教材的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将成立专项检查组,成员由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监察室和省电化教育馆联合组成。
二、检查内容
1、电教教材费拨付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按规定按时足额向小学拨付信息技术教育费(含电教教材费),此费用是否有虚拨、截留、挪用行为。
2、电教教材费使用情况:各小学、初中、高中是否足额使用,是否有挪用、截留、侵占现象。
3、电教教材的应用情况:学校是否经常开展电化教学,电教教材是否配套,电教教材的课堂使用率是否达到上级要求等。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省辖市电教馆和各扩权县(市)电教馆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要尽快把豫政纠办[2009]32号文件精神向局领导汇报。
2、各地要迅速召开各县(市、区)馆长会议,做好布置安排,根据检查内容,于9月底完成对各县(市、区)的自查工作。以省辖市为单位上报自查报告,9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至省电教馆。
3、各地在自查基础上要认真整改,10月份迎接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组织的联合检查。
各省辖市电教馆、各扩权县(市)电教馆要以这次省政府组织的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把电教教材费政策落到实处,以便更好地推动我省电化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