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报送第四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参展案例的通知
豫电教馆〔2020〕29号

  发布时间:2020-06-29 17:47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   点击量:7927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电教馆(中心),厅直属中小学校,省电教馆有关部室: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的预通知》、《教育部关于延期报送第四届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案例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指示,为切实做好我省参展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范围

总结2018年第三届展示活动以来,我省各地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与创新;进一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深度融合;宣传教育信息化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二、案例要求

各地负责组织报送本区域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机制创新等方面区域、学校案例。各地报送的案例应突出区域和学校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的特点,突出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决策,支持基础教育重要改革、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成效,突出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取得的宝贵经验和实践。

1.区域基础教育信息化典型案例

每个省辖市(不含直管县)限报送1-2个县(市、区)典型案例。区域案例应反映教育信息化促进本地区基础教育均衡,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三个课堂应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扩大网络学习空间常态化规模化应用、支持“停课不停学”等一个或多个方面,且已取得较好的成效,有突出的做法和经验。获教育部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区域案例、教育部网络空间学习应用普及优秀区域、省教育信息化2.0示范区案例优先,不占本地区域案例报送名额。

2.学校基础教育信息化案例

每个省辖市限报送3-5个,每个直管县(市)限报送1个有典型意义或示范作用的学校案例。学校案例内容应反映信息技术在全体教师中得到普遍化常态化应用,突出教育均衡、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学生发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停课不停学”整体实施等一个或多个方面,且已取得较好的成效,有突出的做法和经验。教育部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案例、教育部网络空间学习应用普及优秀学校、省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案例,在同等条件可优先。

3.其他类型案例

    除区域、学校案例之外,各地在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方面的成果与经验案例。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案例文字材料:需包含案例主要内容、展示主题、展示呈现形式(如展板、视频、实物、互动、现场示范课等)、案例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

2.支撑材料:支撑文字材料的图片、照片、视频等(需标注必要说明),要求切实反映案例的典型性和特点。

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活动组织部门应于7月3日前,将展示活动组织联系表(见附件1)、报送案例汇总表(见附件2)、案例文字材料、案例支撑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电化教育馆  联系人:苏晨 许恒娟

电话:0371-66329808

邮箱:hndjxtb@163.com


附件:1.展示活动组织联系表

          2.报送案例汇总表                      

                             2020629


豫电教馆(2020)29号(关于报送第四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参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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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