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电化教育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豫电教馆〔2020〕42号

  发布时间:2020-08-03 11:53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7513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电教馆,相关高等学校,

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加强我省电化教育专家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信息化教学创新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信息化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作用,在2018年各地推荐的电化教育专家的基础上,经研究,拟进一步遴选一批专家,补充完善“河南省电化教育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电教部门、教科研部门及相关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企业等从事教育信息化教学、教研、培训、管理、设计、建设与应用等工作的教学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或技术专家。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国家政策、标准规范及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领域有较为突出的成就(特殊专业可适度放宽到中级职称);

3.坚持自愿原则,且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4.河南省(省辖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名师、河南省(省辖市)名师、特级教师等优先推荐。

三、专家库成员主要职责

电化教育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为:

1.对我省电化教育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我省教育信息化领域的重大课题进行规划、论证和研究,提出对策;

3.参与省电教馆组织的资源建设、课题研究、教师培训、活动评审、项目论证、督导调研、技术支持、应用指导等工作;

四、推荐方式及程序

人选推荐:电化教育专家库人选的产生,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和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对2018年电化教育专家库人选进行认真了解,对不能进一步从事此工作的要进行替换或更新,补充和调整专家人选。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河南省电化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经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省辖市(省直管县)电教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资格审定:省电教馆负责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在河南省电化教育馆网站(www.hner.cn)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专家聘任: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后,省电教馆公布电化教育专家库专家名单,并颁发专家聘书。

五、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以2年为周期进行调整和补充。

2.建立专家考核机制,对不适宜继续工作的专家进行及时调整。入库专家在履职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专家资格: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无故不参加有关活动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或徇私舞弊等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有关要求

1.推荐名额:各省辖市推荐专家人数不超过10人、直管县(市)及有关高等学校不超过3人。

2.统筹考虑所推荐专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教育管理与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比例分布,注意覆盖不同学段的主要学科,重点推荐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3.请各省辖市、厅直属学校于2020820日前将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省电教馆,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刘伟锋

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电子邮件:hndjyjb@126.com

 

     附件:1.河南省电化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河南省电化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3.2018年河南省电化教育专家库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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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