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2021年春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 10:44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教电教〔2020〕438号   作者:   点击量:13487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数字教材在全省的应用水平,加快推进“数字教材应用普及工程”实施,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基〔2020〕339号)和《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材建设规范(试行)》(教电教〔2017〕1062号)文件精神,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审定并编印了《河南省中小学2021年春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和《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明确指出:要把数字教育资源列入中小学教材配备要求范围;数字教材作为中小学教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场景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学校应确保每一个师生每学期都能使用到免费配发的数字教材。

二、《河南省中小学2021年春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分为两部分:学生用数字教材和教师用数字教材。其中,教师用数字教材涵盖微课类、教案类、素材类、试题类、专题类五类资源内容。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材服务平台作为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数字教材)应用的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三、各级电教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电教教材(数字教材)应用工作的指导,结合教育信息化的新要求,积极做好数字教材的在线注册、应用培训、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促进多种载体形式的电教教材(数字教材)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数字教材的深入应用,不断提高全省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四、电教教材(数字教材)同文字教材一样,由全省新华书店统一征订发行,电教教材的征订数据应及时报送当地电教部门,未列入《河南省中小学2021年春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的电教教材,一律不得进入中小学校。为确保电教教材在开学前与文字教材同步到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电教教材(数字教材)经费专款专用,足额征订,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截留、挪用此项费用。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2021年春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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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