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自2008年6月2日起,开始筹备河
南省中小学2008年秋季电教教材的送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明文件
参加教材审定的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
需加盖单位印章留下备查):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2008年度经当地工商局审验通过的有效证
件)。
(三)税务登记证(2008年度经当地税务局审验通过的有效证
件)。
(四)由文化部门或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音像制品或电子产品经营
许可证。
(五)版权证明或授权代理发行委托书。
对于不具备以上五条资质的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各单位参审的电教教材必须是正规音像电子出版物、拥有版权,包
装上印有国际统一的电子音像编码的正版产品。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送审上目录的单位,均须按“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
公室”提供的目录表格样式填报,并附电子文档一份。样表见附表一
(可复印)。
(二)送审上目录的新增产品均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电教
教材审定申报表”,每种产品填写一份,随样带一起报送至河南省电教
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样表见附表二(可复印)。
(三)各送审单位必须填报所有送审产品登记总表。样表见附表三
(可复印)。
(四)凡送审上目录的单位必须对电教教材的名称、载体形式、定
价和盘(碟)数量认真填写,仔细核对,如果提供信息有误,后果自
负。
(五)各单位送审的目录,应在电教教材名称下面注明配套的文字
教材版本、出版年月、学制;软件应标明开发年月、运行环境和使用范
围。不按要求填报者,不予审定推荐。
(六)中小学非新课标教材及在本省已推荐上目三年以上产品,不
予受理。
(七)2008年春季已上目录的产品不再审定,如果有修改、删除的
条目,请各供货单位将春季目录的序号和修改内容填附表一送交上来;
新增产品均须上交送审样带。各单位送审教材中如有相同的产品,我们
将在专家评审组评审的基础上,同类教材择优选取前三名入围。
三、申报时间
2008年6月2日——6日为送审单位报到、送审时间,过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单位,应先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协议后再按送审数量
和要求到财务部门交纳评审费。不交费用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审定。
四、评审办法
为保证电教教材质量,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将根据所评审电
教教材的内容,在审定委员会下设的学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
审。评审工作实行专家责任制。
五、评审费、印刷费收费标准
(一)送审的电教教材评审费标准为:CD-ROM评审费每个条目200
元;DVD、VCD及其它品种每个条目评审费100元。
审定通过的上目电教教材每条印刷费50元。
(二)原有合作单位送审上目的评审费及印刷费可减半缴纳。即:
CD-ROM评审费每个条目100元;VCD及其它品种每个条目评审费50元。
(三)评审未通过的电教教材,评审费不退还。
印刷费的交纳时间待审定结束后,接通知及时交纳。
六、电教教材定价
凡经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电教教材实行同类产品
择优竞价推荐上目。如上目后发现同类产品在其它渠道销售低于上目价
者,按同类产品在其它市场销售的最低价结算货款。
按政府采购招标的要求,推荐上目教材VCD不超过10元/碟,DVD不超
过15元/碟,CD-ROM执行谈判价。
七、推荐目录彩页介绍产品印刷工本费收费标准
(一)为了给送审单位提供一个宣传介绍产品内容的机会,推荐目
录将增印宣传彩页内容。
(二)收费标准:封面整版彩页5000元,封底整版彩页3000元,封
二整版彩页2000元,封三整版彩页2000元。按申报先后顺序安排宣传版
面,有意者请提前联系。
(三)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真实可信,不能搞虚假宣传,否则后
果自负。
联 系 人:任远 赵向军
联系电话:0371—66329808 66324285
E-mail:hndjyjb@#
hndjyjb@#
附件:
1.2008年秋季电教教材目录表格(样表)
2.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查)申报表
3.2008年秋季电教教材送审产品登记总表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