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推荐电化教育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豫电教馆〔2018〕40号

  发布时间:2018-05-17 10:20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403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电教馆
厅直属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力推进电教系统服务教育信息化工作转段升级,进一步提高我省电教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经研究决定,组建我省电化教育专家库,请各地电教部门积极推荐有关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电化教育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为:

1、对我省电化教育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我省教育信息化领域的重大课题进行规划、论证和研究,提出对策;

3、参与河南省电教馆组织的资源建设、课题研究、教师培训、活动评审、项目论证、督导调研、技术支持、应用指导等工作;

二、推荐范围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电教部门、教科研部门及相关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企业等从事教育信息化教学、教研、培训、管理、设计、建设与应用等工作的教学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或技术专家。

三、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国家政策、标准规范及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领域有较为突出的成就(特殊专业可适度放宽到中级职称);

3、河南省(省辖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名师、河南省(省辖市)名师、特级教师等优先推荐。

4.坚持自愿原则,且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推荐方式及程序

人选推荐:电化教育专家库人选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河南省电化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经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省辖市(省直管县)电教部门遴选汇总后统一报送。

资格审定:河南省电教馆负责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在河南省电教馆网站(www.hner.cn)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专家聘任: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后,公布电化教育专家库专家名单,并颁发专家聘书。

五、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以2年为周期进行调整和补充。

2.入库专家在履职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专家资格: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无故不参加有关活动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或徇私舞弊等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有关要求

1.推荐名额:各省辖市推荐专家人数不超过10人、直管县(市)不超过3人。

2.统筹考虑所推荐专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教育管理与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比例分布,注意覆盖不同学段的主要学科,重点推荐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3、请各省辖市、厅直属学校于2018年6月5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河南省电教馆,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刘伟锋

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电子邮件:hndjyjb@126.com

 

  附件:1.河南省电化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河南省电化教育专家库人选汇总表

 

2018年5月15日

豫电教馆〔2018〕40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推荐电化教育专家库专家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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