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定于2019年3月19日集中受理河南省2019年中小学秋季电教教材上目产品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供应单位资质要求
参加我省电教教材审定的产品供应单位须在送审产品时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留下备查):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五证合一”的有效证件(本年度经有关部门审验通过的有效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留下备查)。
(三)由文化部门或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音像制品或电子产品经营许可证。
(四)版权证明(附件3)。
对于不能提供以上四项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本次审定一律取消供应单位资格。
二、产品报送要求
(一)新的送审产品必须是由网络支撑、手机APP支撑、U盘或光盘支撑的多种应用形式并举的数字教材。
(二)学生用数字教材内容必须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的文字教材(原版)开发,满足教育信息化需求的数字化、立体化的教材。教师用数字教材涵盖以下五类资源内容:微课类、教案类、素材类、试题类、专题类。
(三)送审的电教教材(数字教材)必须严格依据纸质教材开发,并获得纸质教材出版社相关授权,保证使用的素材资源的原创性,杜绝版权争议。
(四)进入我省的中小学电教教材(数字教材)必须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材服务平台”的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满足PC、手机、U盘或光盘多种应用形式。
(五)电教教材供应单位按格式要求填写“河南省2019年中小学秋季电教教材目录表格(样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稿(样表可复印)。报送的电教教材适用范围包括小学、初中。
(六)送审的产品按格式要求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申报表”(附件2),随产品一起报送(样表可复印)。
(七)送审产品必须是拥有合法版权的音像电子出版物,包装符合有关要求(印有国际统一的电子音像编码),否则,不予受理。
(八)电教教材供应单位须认真填写有关表格,不留空白,仔细核对。不按要求填报者,不予审定。如提供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九)电教教材供应单位应严格控制送审产品条目,自行删减与现行文字教材版本结合不紧密的产品。
(十)已签订供货合同,未能履行合义务的单位,将取消其报送资格。
(十一)电教教材供应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经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核实后,取消其报送资格。
(十二)各教材供应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材质量,保证所提供教材的内容思想性、导向性、科学性、准确性及包装质量,凡因教材问题影响基层学校使用的,不再给予推荐。
河南省2019年中小学秋季电教教材上目产品报送审定工作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3月19 日。请各电教教材供应单位认真准备,按要求及时报送。
(1)3月19 日上午8:30-9:30,省电教馆北四楼会议室接收报送材料及初审。
(2)上午9:30-11:00,省电教馆南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四、审定流程
(一)初审。数字教材在开发制作后,送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进行内容、形式等的初审,并同时由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材服务平台进行技术测试。
(二)终审。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数字教材进行审查,并向审定委员会提出审定报告。
(三)公告。经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数字教材,列入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推荐目录,纳入全省统一的教材发行管理体系。
联 系 人:司俊华
联系电话:(0371)66338753
电子邮箱:zongbs@126.com
地 址:郑州市顺河路11号
附件:1.2019年秋季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申报汇总表
2.河南省中小学电教教材审定申报表
3.版权证明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
河南省电教教材审定委员会关于“河南省2019年中小学秋季电教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