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继续开展河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技术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豫电教馆〔2012〕9号

  发布时间:2012-02-15 16:13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量:2176  


各教育技术培训基地:

  为充分发挥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简称“远教工程”)应用效益,提高农村学校专业技术教师业务水平与技术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远程教育工程应用的长效运行机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2010]182号文件的要求,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技术骨干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远教工程”、“班班通”设备及资源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计算机网络教室硬件设备的常见故障及分析;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故障恢复技术,常用工具软件的使用;校园网规划,网络设备、网络软件的安装与配置,校园网络安全,网络故障的诊断及网络维护。

二、培训对象
  “远教工程”模式三项目学校,每校2-3名。培训对象要求:必须是所在学校的技术管理员,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基础和相关实践经验,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应切实承担起当地“远教工程”项目学校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培训方式
  以任务驱动、小组学习、实践操作、技能评价考核等方式,对计算机及网络安装设置,常见软硬件故障排除等进行专业培训。每期培训8天,64课时。

四、组织管理
  各省辖市电教馆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在安排教师培训时应主动争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经费支持,认真组织实施。每个省辖市在市电化教育馆设一个培训点,负责全市所属县、市、区“远教”工程技术骨干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为确保培训效果,要严格实行技能评价和考核,坚持2%末位淘汰(对2%末位淘汰的学员各培训点有义务计划安排二次免费培训,尽最大努力使他们达到培训要求)。培训结束后的20天内,由省辖市电化教育馆负责将本市培训学员名单及培训总结上交省电化教育馆。10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由河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办公室颁发《河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技术骨干教师”培训证书》,纳入教师继续教育64课时。

五、财务管理
  按照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10]13号文执行。各培训点按照收取培训费的规定比例支付使用,由省电化教育馆财务室统一财务管理。教材和培训费发票由省电教馆财务室统一提供。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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