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豫电教馆〔2012〕11号

  发布时间:2012-03-01 15:52 栏目:文件通知 来源:河南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量:2161  


各教育技术培训基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的通知》(教师[2011]65号)文件要求,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度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现将培训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推进“农远工程”、“班班通”工程有效应用,提高教师在计算机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教学能力,把各类优质多媒体教学资源有效地应用于课堂教学,为教师参加观摩课、示范课、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等竞赛和教学改革活动奠定基础。

  二、培训内容

  学科教师多媒体环境下的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媒体教学资源的搜索、使用技能;
  2、多媒体课堂教学设计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3、观摩研讨多媒体环境下的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课例;
  4、使用“农远工程”、“教学大师”、“同步课堂”、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中的教学资源,设计基于资源的课堂教学活动,编写教学设计方案;
  5、结业作品:设计、讲授一节多媒体环境下的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优质课.

  三、授课专家组培训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培训基地设一个多媒体环境下的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授课专家组,每组4人(学科教师,兼顾文理),人员由各基地选定。专家组人选条件:
  1、熟悉中小学一线教师的教学现状,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
  2、有高度的责任感,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能力突出,有师资培训经验者优先;
  3、善于安排工作时间,能够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培训时间:7天(56课时);
  培训地点:河南省电化教育馆计算机教室;
  培训费用:每人900元(含培训费、食宿费)。具体培训计划和安排见附件一,不再另行通知。

  四、培训者培训

  培训者培训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各基地要在4月底前上报培训计划,5月底前完成培训。根据培训规模,为每个教学班培养2名培训者(人员由各县、区基地参照授课专家组人选条件选定)。培训时间为7天(56课时),培训费300元,授课任务由省中小学教师多媒体环境下的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授课专家组承担。

  五、学科教师培训

  学科教师培训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培训对象必须是参加过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的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5天,培训费200元。4月20日前由当地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的通知”并上报培训计划;6月下旬各基地完成30%培训经费结转工作;6月底前完成培训教材配送等全部培训准备工作;7月上旬组织试点培训;7月至8月期间组织学科教师集中培训;9月底前学员上交培训结业作品;10月底前完成颁发证书和全部培训工作。

  六、教学观摩活动的组织

  2012年10月,各培训基地组织教学观摩活动。教学观摩活动按照课堂展示、说课、议课、评课四个环节进行,充分展示分享优秀教师的教学成果,促进教师群体间发生深层次的交流互动,有效延伸和巩固本次培训取得的成效,切实增强教师在多媒体环境下的教学实践能力。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这项工作。

  七、证书发放与评先活动

  凡通过多媒体环境下的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技能性评价和结业作品评审合格者,由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颁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培训50课时纳入本周期教师继续教育。
  各培训基地按不高于培训规模1%的比例推荐学员结业作品参加 “河南省第十六届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获奖作品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第十六届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获奖证书(评审费用由省电教馆培训中心承担)。
  本次培训将评选在培训质量与规模、教材与证书、财务管理、观摩教学活动等方面工作突出的先进基地,由河南省电化教育馆颁发“河南省教育技术培训先进基地”奖牌,并对本次培训活动中的先进培训工作者、优秀教员予以奖励。奖励要求及指标,详见附件三。

  八、培训教材的管理

  培训教材由省电教馆统一提供,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培训基地为单位上报年度培训计划,省馆培训中心根据各地上报的培训计划准备教材。各基地完成培训经费结付30%后,可向省馆培训中心提出教材申请,省馆培训中心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教材送达工作。在教材发放接收过程中,教材接收人员及培训财务专员要严格规范管理,责任到人。不在文件规定时间内上报培训计划的不予受理。

  九、培训经费的使用与财务管理

  按照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10]13号文执行。各培训基地按照收取培训费的规定比例支付使用,由省电教馆财务室统一财务管理。
时间要求:
  1、3月20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培训基地将培训者培训计划上报省馆财务室。
  2、4月20日前各培训基地上报学科教师暑期培训计划,领取培训收费发票。
  3、各培训基地9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费结转工作;12月20日前结清全年的培训经费。

  十、培训纪律

  为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履行好省、市、县(区)各级的职责,使整个培训团队集中精力做好培训“品牌”,必须建立强有力的淘汰和退出机制,尤其要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罚力度。特制订如下纪律:
  1、对不按教学流程培训,不严格考勤、考核,不落实培训过程性、技能性评价,不认真评审“结业作品”等的基地予以撤消。
  2、对不能按时结付培训经费,任意截留挪用培训经费的;对培训人数、教材套数、收费人数出现不一致的基地予以撤消。
  3、对教材管理不能做到责任到人,在接收等环节上虚报瞒报的基地予以撤消。
  4、对不能按照教育技术培训基地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豫电教馆[2010]13号文)执行的基地予以撤消。
  5、省电教馆培训评估专家组将对培训组织实施情况等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不能完成培训准备工作,达不到组织实施要求的基地予以撤消。

  十一、培训工作的总结和经验交流

  各培训基地在今年的培训计划和实施工作中,要勇于改革创新,认真总结培训组织、宣传、实施等方面的经验。培训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收费、教材接收和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序;落实培训过程性、技能性评价和结业作品评审要求的情况:考勤、考核、财务管理、证书管理的经验;开展教学观摩课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培训效果的经验等。
                  
附件:1、授课专家组培训计划
   2、授课专家组培训报名表
   3、培训工作的奖励与要求
   4、培训进度安排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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