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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豫教疫防办〔2020〕31号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中小学生学习类APP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11:03 栏目:文件通知 发布单位:联盟路小学 点击量:551 【公开】


  文件 

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66号

 


转发豫教疫防办〔2020〕31号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中小学生学习类APP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焦店镇中心校、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中小学生学习类APP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要认真学习教育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中小学生学习类APP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活动要求,切实树立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思想意识,对学校涉及到的教育APP进行全面排查。对不是教育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推荐使用的一律停用;对涉及向学生收费、变相收费的一律停用,同时督促进行认真纠错。

二、实施准入制度,严格准入渠道。各学校只允许把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证的教育APP纳入学校使用,落实实名认证和APP备案机制,确保不出安全事故。学校和教师不得私自将未经审核的APP推荐给学生使用,切实把好安全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筑牢安全意识,确保不出事故。要针对学校工作和线上教学活动的特殊性质,在日常教学活动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对教学终端(手机、电脑)做好漏洞扫描、定期杀毒等日常维护,防止直播过程中突然出现不良广告和弹窗,要及时吸取外地直播教学事故的经验教训,向学生推荐的教学资源必须保证政治安全、质量过关。

四、发挥监督作用,实现全面育人。学校教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生大事。全区教育系统要切实发挥好纪检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学习类APP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涉嫌违规违纪、整治不力出现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落实整改方案、形成书面报告。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对照《通知》中的重点整治内容和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全面排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深入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落实整改时限,切实整改到位,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到xinhuaqu0375@#

联系人:张大勇,电话:18903756781。

附件: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中小学生学习类APP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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