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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08:56 栏目:学校文章 发布单位:联盟路小学 点击量:2123 【公开】

 

 

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平新教体〔2021〕53号                签发人:张文兰

 

 


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焦店镇中心校,各中小学(含民办):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基〔2021〕55 号),现将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作业管理、体质管理(五项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各职能处室、各年级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创新工作措施,确保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要提高认识,迅速组织对“五项管理”的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原文、专题辅导、集中讲解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把握“五项管理”的内容及其内涵要义,全面掌握和领悟“五项管理”精神。

二、强化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

(一)手机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1〕32 号)、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疏堵结合、对症下药,直面差异、分类管理,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学生应急通话需求。

1.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建立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2.压实“一把手”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各个岗位责任明确的管理机制。对有沉溺手机网络、行为举止异常、学习成绩异常下降等情况的学生,加强重点关注,通过实施“1+N”全员育人导师制等方式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

3.凝聚家校合力。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二)睡眠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通知》(教办基〔2021〕97 号)、《新华区教育体育局转发教办基〔2021〕9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通知》(平新教体〔2021〕47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家庭和学校的边界,科学、细化学校的管理方式,提出学校配合家长的具体方式,开展调查和监测,及时了解本学校学生睡眠情况。

1.统筹安排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 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 小时。

2.引导孩子健康生活。各学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教学体系和教师培训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

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三)读物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办基〔2021〕71 号)、《新华区教育体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新教体〔2021〕36号)等文件精神,把阅读作为各级各类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1.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进校园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经常性管理,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工作程序,把握时代要求,定期组织排查整治,及时淘汰清除内容陈旧、导向错误、不合时宜、有毒有害的读物。

2.严把读物进校园入口关。严格审查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内容和质量,确保进入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价值导向正确,确保内容健康向上、适宜性和可读性强。

3.做好图书管理。严格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规范管理图书阅览室,每天按时向学生开放,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图书室借阅工作。

(四)作业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办基〔2021〕109 号)、《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新教体〔2021〕46号)等文件精神,对各学段作业明确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确保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十项要求”有效落实。

1.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 分钟。

2.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3.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五)体质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1〕146号)以及市、区教育局转发教办体卫艺〔2021〕146号等文件精神,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并强化督导检查,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1.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学校要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2.保证体育活动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3.做好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检测,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及时发现学生体质健康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各中小学的评价考核体系。教体局将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各中小学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三、规范制定措施,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照“五项管理”要求制定本校实施细则。同时,要结合“五项管理”中提出的新要求、新提法、新内容,对本区域、本学校关于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工作等进行逐一清理,凡是与“五项管理”实施办法内容相冲突的,立即停止使用;凡是与“五项管理”实施办法精神不一致的,一律作废或立即修改修订。

区教体局将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各校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各学校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各学校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区教体局设立并向社会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0375-4970358),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对学校工作指导,各学校也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学校“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以务实举措落实落细“五项管理”工作要求。

   

附件:“五项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6月4日

 

 

 

 

 

 

 

 

 

 

 

 

 

 

 

 

 

 

 

 

 

 

 

 

 

 

附件:

“五项管理”工作要点

 

项目

内容

要点

落实情况

A1

手机

B1.加强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管理情

C1.是否有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C2.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


B2.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情况

C3.是否有手机保管装置


C4.是否有手机保管责任人


C5.是否有校内公用电话


B3.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管控情况

C6.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C7.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B4.开展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情况

C8.是否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


C9.是否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告知学生家长


A2

睡眠

B5.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情况

C10.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小学上午上课不早于 8:20


C11.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中学上午上课不早于 8:00


C12.是否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B6.建立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情况

C13.是否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


C14.是否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并调整作业量


B7.对校外培训机构时间与作业管控情况

C15.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


C16.是否规定并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任何形式家庭作业


B8.对辖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 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规范管控情况

C17.是否确保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00


C18.是否确保每日 22:00 至次日 8:00 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B9.加强学生睡眠监测情况

C19.是否建立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机制


 

A3

读物

B10.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情况

C20.教育行政部门是否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

内容

要点

落实情况


B11.对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情

C21.是否按照办法中列出的 12 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B12.对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情况

C22.是否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进行有效管控


B13.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管控情况

C23.是否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A4

作业

 

B14.严控书面作业量情况

C24.小学 1-2 年级是否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C25.小学 3-6 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是否不超过 60 分钟


C26.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时间是否不超过 90 分钟


B15.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情况

C27.是否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C28.是否指导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B16.学生作业批改情况

C29.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是否做到全批全改


C30.是否做到不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C31.是否做到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A5

体质

B17.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情况

C32.小学 1-2 年级是否安排每周 4 课时


C33.小学 3-6 年级和初中是否安排每周 3 课时


C34.高中是否安排每周 2 课时


B18.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 1小时制度落实情况

C35.是否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校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C36.是否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 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C37.每节课间是否允许学生出教室适量活动或放松


B19.学生近视眼防控情况

C38.是否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 1 次眼保健操


C39.是否建立中小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落实每学期 2 次全覆盖视力筛查


 

B20.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落实情况

C40.是否建立并落实面向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C41.是否建立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复核制度


C42.是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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