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路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指导原则,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经学校研究,特制订《联盟路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二、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三、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四、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集会等)期,必须关闭手表手机电源(关机),此期禁止使用手表手机。手表手机铃响,按打、接听电话,用手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表手机(如看电视、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师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违反规定被没收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別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七、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八、用手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九、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平顶山市新华区联盟路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