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电化教育馆,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要求,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深化课程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中央电化教育馆继续举办2019年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印发了《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9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8〕157号)及《2019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转发。
在该项全国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推动下,我省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应用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不断增加,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思想和理念、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组织我省2019年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本次活动作为促进本地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荐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二、参赛范围、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省基础教育领域所有学段(学前至高中所有学段)学科的教师。
在学生使用移动学习设备(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的环境下开展的教学活动。
2.交互式电子设备类
在具有交互式电子设备(交互式电子白板、交互式液晶书写屏等)的环境下开展的教学活动。
3.云课堂计算机教室类
在采用了云计算或桌面虚拟化等技术的计算机教室(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环境下开展的各学科教学活动。
4.虚拟/增强/混合现实类
运用虚拟现实(VR)技术、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技术或3D显示技术开展的学科教学活动。
5.创客/STEAM类
结合开源硬件与其他加工制作技术结合,学生以项目的形式进行设计、制作、展示和评价自己的智能创意产品(智能设备或互动装置)的教学活动;体现科学、技术、工程、艺术、数学综合特征的多学科融合的综合课程。
6.人工智能类
学生通过操作体验的人工智能基本原理、综合应用、编程实现、核心算法学习的教学活动。
(三)教学文案要求
1.教学设计
(1)贯彻新课程标准理念,明确教学目标,注重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把握学科教学特点,体现师生共同成长。
(2)要对所选的教材内容(包括教学重点与难点)和学习者特征进行分析,说明教学中所用资源(硬件环境、教学平台、学习工具或软件等),阐述使用新技术的教学策略及教法设计,重点突出如何使技术与教学内容及教学各个环节有机融合、浑然一体。
(3)教学实施过程中要体现教学环境应用创新、学与教的策略和方法,体现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
(4)《教学设计表》(模板详见《指南》附表2)。
(5)创客/STEAM类报送比赛课例,除完成教学设计教学反思表外,需要提交整个课程的课程方案,课程设计模版详见《指南》附表4。
2.教学反思
(1)突出教学活动的创新点及教与学效果。
(2)总结应用新技术解决教学活动中关键问题的策略效果与思考、对教学过程和结果的思考等。
(3)提出对新技术教学适用性的建议。
(4)《教学反思表》模板表详见《指南》附表3。
(四)教学视频录制要求
1.必须是完整的一个课时的课。课时时长是40分钟。在《教师信息表》(见《指南》附表1)中注明,课程时长不得超过或小于3分钟。
2.图像要清晰。课例拍摄须采用专用摄像设备,双机位或多机位录制。交互式电子设备(如交互式电子白板(互动电视)、师生的教学用电脑、AR/VR设备等)上的图像信号单独采集或录制。
3.声音要清楚。用摄像机附带麦克风或专用麦克风采集声音。
4.以学生为本。视频要清楚的呈现师生活动,小组合作学习与个别化学习的内容。
5.视频编辑合成。对多个摄像机拍摄的视频内容及交互式电子设备采集到的内容进行编辑,将多路视频文件编辑合成为一个视频文件,制作完成的视频文件大小建议控制在500MB-1.5GB之间,格式为MP4。
6.视频文件要有片头。时长5秒,蓝底白字,包含“2019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字样、教师姓名、学校名称及学科、年级、题目、教材版本、课时时长等信息。
7.课例简介。视频片头后,包含3分钟教师教学信息介绍视频,内容包括:教师姓名、单位、课名和教学内容的简单介绍。
8.含有翻转课堂的课例,除了正常教学视频外,课前或课后所用到的资料(含微视频以及相关资料)压缩打包后上传。微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资料包大小总共不能超过40M。
9.未按照以上要求制作的课例将在评审时扣减分数。
(五)作品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资格。
3.不接收已参加过其它评审活动的课例。
4.每名参赛者仅能报送一节课。
5.教师信息及视频不完整或不真实,视为无效课例。
6.课堂教学中仅仅PPT课件播放式的教学课例,不评选 。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要求
课例课堂实录DVD数据光盘 2份,可将课堂实录、课件、对应的《指南》附表1、2、3、4的电子文档一并刻录在DVD光盘中。
《指南》附表5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电化教育馆统一填写盖章,一并报送。
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
郑州市顺河路11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活动部
联系电话:(0371)66324348,Email:hndjhdb@163.com
联系人:陈东
联系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1号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活动部
邮编:450004
2018年11月3日
附件:豫电教馆〔2018〕91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9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