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电教馆(中心):
现将《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智能研修平台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区域和学校自主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电教部门为市级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本地智能研修平台的应用试点工作。
二、2021年4月16日前,市级电教部门将各单位《智能研修平台应用试验区(校)申报表》电子版、《智能研修平台应用试验区(校)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市级组织单位联系表》电子版等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省馆联系人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XXX市智能研修平台应用试验区(校)申报材料”。
联系人:河南省电化教育馆研究部 刘伟锋
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邮箱:hndjyjb@#
附件:1.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智能研修平台
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申报试验区(校)所需的软硬件条件
3.智能研修平台应用试验区(校)申报表
4.智能研修平台应用试验区(校)推荐汇总表
5.市级组织单位联系表
2020年3月29日
豫电教馆(2021)17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智能研修平台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