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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睦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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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诚睦路小学预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 2019-08-16 11:55 发布单位: 清丰县诚睦路小学 浏览量: 2288 【公开】

一、报名时准备好所有的原件,装到一个档案袋中,复印件、学生信息表和保证书,装到一个档案袋中。在档案袋正面注明:学生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小区名称以及袋内的证件名称。

二、证件准备

行政村儿童:

1.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学生页复印、父母页复印)

2. 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宅基证其中一项)

3.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 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复印件

5. 填写完整的学生信息表原件

6. 保证书

县城区购房者子女:

1.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学生页复印、父母页复印)

2. 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购房未取得产权登记证的,可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等实际居住证明)

3.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 预防接种证明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5. 填写完整的学生信息表原件

6. 保证书

三、学生信息表和保证书扫码下载

四、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清丰县诚睦路小学。




                保证书

1. 不接受未满6周岁儿童报名,我校学生学籍采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未满6周岁儿童无法注册学籍。

2 .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列入城区学校招生诚信黑名单,并清退学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家长承担。

3 .学生信息表要填写完成、正确,如果因信息错误或不完整无法注册学籍的,家长承担一切后果。

4. 学生的学籍一经外校注册,我校无法注册学籍的,取消该学生的入学资格。

5. 学生一经学校录取,入学后服从学校安排,配合学校工作。平时上下学家长亲自接送、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食宿进行调查,凡发现学生被寄宿在校外“学生服务中心”“午托部”“周托部”等地方,学校立即责令辞退,并按有关程序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6. 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为了孩子安全,禁止使用三轮车、四轮车和改装车接送孩子,禁止孩子拼车现象。

7. 学生监护人要严格做到并执行以上内容。

 

 

家长签名:                                学校盖章

联系电话:             

2019年8月18日                        201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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